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经济仲裁法律咨询
我公司用聘请书雇佣了一位融资顾问,当时口头协定好是融资回来才发工资,如今他竟然要告我公司没发薪金,求
我公司用聘请书雇佣了一位融资顾问,当时口头协定好是融资回来才发工资,如今他竟然要告我公司没发薪金,求 我公司于2011年11月份时用聘请书雇佣了一位融资顾问,聘请书上只注明了此人的身份与我公司的关系,并未注明工资薪金待遇。我们老板当时与受聘请人有了一个口头协定,若是融资成功后,融资的零点二就是受聘情人的工资,但,三年过去了,受聘人不仅未能达到口头的协定,还以借款形式向我公司每月借款HKD100000.00,而如今他拿着聘请书告我公司未给他发薪金,我们企业都是深圳市,并不聊了香港的经济仲裁是怎么分别,请问,我公司要如何做?注明:并未签署任何的劳动合同。
如果有能力处理此问题,我可以立马向公司推荐。
2013-03-21 15:46 钟清清(香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屈增辉律师  2013-03-21 15:47
香港的相关法律制度与大陆完全不同,建议咨询香港方面的律师
2 刘青芳律师  2013-03-21 16:15
你好,关键是聘请书的具体内容!
3 110网律师  2013-03-21 20:20
初步分析认为,你们可能并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若如此,公司不但可以拒付所谓的薪金,还可要求他归还欠款,即便如此,公司也应认真准备、积极应对,好的结果是争取来的。详细了解情况后,可为您具体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联,经济纠纷和劳动案件都是我的主要业务,应能助贵司妥善处理此事。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