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我是2009年3月到本公司的,这是第2次我与公司签订了从2012年3月到2015年3月的劳动合同,公司现在想把一批员工的用工制度改成劳务派遣,我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要经济补偿(赔偿金和工作4年的加班费)吗?有合同和一部分加班通知和同事作证!
2013-03-17 23:24 a188a(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3月17日 23时24分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3-03-17 23:26
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