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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咨询
关于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咨询 我自己开了一个理发店,聘请了几个理发师,采用赚提成的工作模式,劳动局以我没有与劳动人员签订合同和未给员工上保险为由处罚金6000元,请问是否合理?
2013-03-17 19:18 jialix……(内蒙古-兴安盟)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3-17 20:42
如不服,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 江珍来律师  2013-03-17 19:19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 罗远水律师  2013-03-17 19:24
如不服处罚决定,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3-03-17 19:26
处罚不合法,可请求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5 徐志远律师  2013-03-17 19:30
如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处罚,合理合法
6 刘青芳律师  2013-03-17 19:52
你好,如果不服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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