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协议分割了房产,现将他们各自所属的房产赠与给我,这样的房屋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父母于2005年就离婚,当时离婚后财产做了协议分割,但并未去公证,原来有占地面积60个平方的房屋,共四层,共240个平方,财产分割协议是这样分割的,一二楼归我,三楼归母亲,四楼归父亲,现在老房改建,改建后我们能得到三套房屋(两套一百平米,一套八十平米)一个门市(四十平米)但老房一直是父亲的产权,现在房屋改建父母愿意把他们各自的房屋产权办成我的名字,这样行不行?如果老房改建后的三套房子和门市办成老房户主父亲的名字后,父亲不愿意过户给我,我和母亲有没有权利要回属于我们的房产,父亲能不能有权力把这些房子卖掉?
2013-03-13 20:59 邹巧玲(重庆-开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3月13日 20时49分
赠与合同有效,但未公证的,在过户前,赠与人有权反悔。
一旦有人反悔,你就得不到了。
但你父亲个人无权处分房屋,还需要你母亲同意。
一旦有人反悔,你就得不到了。
但你父亲个人无权处分房屋,还需要你母亲同意。
2 110网律师 2013-03-13 20:50
分割协议有效
3 李明晖律师 2013-03-13 20:58
可以要回房产,但是在房产要回之前,你父亲有权将房子卖掉
4 110网律师 2013-03-13 21:01
你可以主张自己的哪一部分的权利。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3-13 21:06
赠与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