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我与丈夫2006年结婚,婚前以他的名义下有一套别墅,2009年4月以夫妻联名购买了一个套房,婚后生一女,2010年8月女方为了保住工作合法与他人结婚,为男方再生一子,答应与男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对共有的套房没有进行分割,2010年12月男方与女方签订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五年内未复婚,男方自愿将套房赠与女方,并负担女方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助金,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现在已经离婚将近一年,男方在外又有情妇,五年后如果男方不愿意复婚,女方将其告上法庭,是否能够胜诉?
2011-05-25 13:36 Fza188(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25 14:03
建议你加QQ460084594了解真实情况好给你判断,根据现在的情况是,很难有效的。
2 110网律师 2011-05-25 16:28
婚姻自由,无法用协议约定,该协议一般会被认为无效!胜诉可能性极小!
3 林月钰律师 2011-05-25 22:29
此协议很多内容不明确,易引起争议。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问题,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或面谈。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问题,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