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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离婚协议书未公证,但写明房产归我,具有法律效应吗?
父母离婚,离婚协议书未公证,但写明房产归我,具有法律效应吗? 父母97年办理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在两人自愿的情况下手写的,没有公证,协议写明目前母亲居住的房产归我。
此房产之前为公产房,父母在未离婚其间,共同向单位交纳1万余元购得此房(具体年份不记得),97年,父母协议离婚,写明此处房产留给我。之后父亲再婚,搬离此处。03年(时间可能有一年左右的误差)单位实行一次性买断此处房产,母亲一人出资,独自拿出3万余元付完此房余款,因是单位一次性办理,付款凭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而实际父亲并没有出资。因此处房产一直没有办理土地证,所以房产并没有过户于我的名下。
目前,此房产的土地证已办好,我可以要求过户吗?因为父亲已在婚,父亲现任妻子跟这套房产有无关系,如果,父亲出现经济问题,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是否有独自裁决这套房产的权利。望解决答。谢谢。
2011-01-24 23:03 dingdi……(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1年01月25日 07时02分
你好,离婚协议有效,只不过公证后效力更强。房子应归你。
2 袁文祥律师  2011-01-25 10:14
离婚协议有效,你父亲无权对此房进行处理!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3 代雨庭律师  2011-01-25 12:16
你可以要求该房屋过户至你的名下。你父亲无权处理。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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