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赠与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我家隔壁四兄弟共同拥有一块自留地,97年时四兄弟共同签署了一份赠予协议,其他三兄弟把这块地赠与老四,赠予协议上有四兄弟的签字,盖章,还有一位中间人的签字盖章。08年时老四把这块地卖给了我家,并签了买卖协议。时隔5年,老大到我家来闹,说这块地他也有份,他应得一部分钱,不然他的那一份地他不卖。我想问一下,当初他们四兄弟签署的赠与协议有法律效应吗?现在这块地的使用权是不是完全归我家所有?
2012-07-13 13:30 恋88112……(浙江-衢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7-13 19:10
应当有使用权。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7-13 20:09
具体情况还得看两份协议的内容。
3 孙新律师 2012-07-13 13:37
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
4 110网律师 2012-07-13 13:46
需要具体分析认定,可当面咨询律师。
5 孙新律师 2012-07-13 13:54
赠与已经完成,有效的
使用权属于您方
使用权属于您方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7-13 14:27
应该是有效的,具体情况还得看两份协议的内容。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7-13 20:42
应当有使用权
8 110网律师 2012-07-27 19:12
要看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