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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用工纠纷
职位用工纠纷 我是2007年和一家私企签订的劳动合同,这家企业的老板有A、B两家公司,还有一家C公司是另一个老板(C公司的法人与AB公司的法人都有股份,但法人是C公司老板)。我与B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在A公司工作(A公司与B公司是一个老板),但在2010年12月的时候被调到C公司担任别的职务,未与C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现在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两个公司老板这样用工是否合法,现在我要与B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补偿金,有哪几项补偿金我可以获得,谢谢。
2013-03-09 21:50 jims13(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3-09 21:55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2 刘青芳律师  2013-03-09 22:00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徐志远律师  2013-03-09 22:04
你要是同意老板的安排,就不违法;你要是辞职,没有任何补偿。
4 江珍来律师  2013-03-09 22:04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你也可以直接一对一留言给我,我会第一时间回复你
5 李同红律师  2013-03-09 22:14
不合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6 常路律师  2013-03-09 23:43
您好
1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7 孙新律师  2013-03-10 09:19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8   2013-03-10 17:24
关键看你与B公司起订的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是如何约定的。从实际情况分析,A和B公司是同一法人,与C公司有关联性,也可能是AB公司控股的,所以从安排工作角度,单位没有违法,何况你也认可并实际工作了。你要与B公司解约是没有补偿金可得的,除非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不可以变动的话,那你才可以获得补偿或赔偿。补偿按一年补一个月的标准执行。另外,你是2010年12月份就到C公司工作了,你现在提出有争议的话,已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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