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薪资纠纷 年前由于请假,公司不批假并且规劝我离职。试用期一个月,基本工资是1320.试用期过后是1800.我工作了45天,后面的15天应该按1800计算,而公司依然按照1320计算。我已经和公司业务经理沟通过了,她说我没有转正,不能按照1800计算。可是我们签订的试用期是一个月,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利益啊?
2013-03-06 09:32 438775……(江苏-常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3-06 09:35
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3-03-06 09:53
申请仲裁
3 刘青芳律师 2013-03-06 10:03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王晔律师 2013-03-06 10:29
到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要求足额发放工资。
5 110网律师 2013-03-06 10:49
您好,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6 戴雅静律师 2013-03-06 21:22
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