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薪资问题 我是南京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 是试用期 签的劳动个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说 我1月28日写辞职报告 批的是2月1日走 可是公司说要扣6百多块保险。本来我12月扣了12月和1月份的保险 加起来400多 可是公司说你2月份就不在这做了 我们已经帮你交了2月份的保险 所以必须由你来出 公司出的那部分保险也在你工资扣 请问这有依据么 合法么
2013-01-30 00:05 663997……(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曾金峰律师 2013-01-30 10:21
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