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12月入的职,2019年1月购买的五险,今年2019年7月31日公司直接要我离职 我是2018年12月入的职,2019年1月购买的五险,今年2019年7月31日公司直接要我离职,当时8月社保已经买了,公司要求我把8月公司交的和我自己交的那部分全交了,这种情况合理吗?还有一件事,在职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告公司赔偿我从第二个月到离职时的双倍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
2019-08-08 15:05 佳佳(重庆-渝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9-08-08 15:12
可主张双倍工资
2 高增珍律师 2019-08-08 15:54
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和赔偿金,但要收集证据证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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