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我与用人单位签完劳动合同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现在要请产假,用人单位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多少和补偿?
2013-03-01 17:06 罗少媚(广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01 17:12
用人单位违法
2 110网律师 2013-03-01 17:15
这样的事情,尽快委托律师处理。带上材料约见律师,应还有好的方案。
3 徐志远律师 2013-03-01 17:17
可以得到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和相应的工资赔偿。
4 刘青芳律师 2013-03-01 17:23
你好,你可以主张赔偿金。
5 江珍来律师 2013-03-01 17:38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你也可以直接一对一留言给我,我会第一时间回复你,或者加我QQ 1813842390免费咨询或者打我手机,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