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用人单位只要未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给予双倍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只要未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给予双倍经济补偿吗? 我单位一员工与我单位签订了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我单位也给他转正了。待遇、保险、奖金全都正常发放。去年4月,他擅自离职,再也不来我单位上班。现在,他向仲裁申请因为我单位未予他签正式转正后的劳动合同要向我单位双倍赔偿。我想问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支持么?
2013-02-20 20:54 skdhub(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2月20日 21时49分
涉及时效问题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2-21 02:43
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3 罗远水律师  2013-02-20 20:57
最多只能支持3个月的双倍工资(11—8)
4 孙新律师  2013-02-21 09:38
在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是要有时效限制的,这个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2009年应签,到13年2月才申请仲裁,在劳动局是无法获得支持的。
5 齐志龙律师  2013-02-21 09:48
原则是这样,具体需要看时效
6 杨立宝律师  2013-02-21 13:56
无须再支付双倍工资,100%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