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试用期已满,公司主管要求我自动离职,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0分 我在今年的6/28日到公司报道,双方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签定的劳动合同至08年12/30止,在8/29日,新来的公司主管口头通知我,要求我另谋她职,他认为我不适合此项工作;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吗?
2008-08-30 16:21 天然君子(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08-08-30 16:31
公司应当给你缴纳保险。
2 舒瑜律师 2008-08-30 17:32
已满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08-08-30 17:46
1、公司解除合同需要向你出具书面的解除合同证明。2、如果公司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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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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