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我已申请离职,并获部门主管批准,公司要求我还要签合同我可以不签吗
我已申请离职,并获部门主管批准,公司要求我还要签合同我可以不签吗 我是2008年2月25日进这家公司的08年我们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2月17日公司要我签09年的固定合同,我没有签,我已于3月11日申请离职并获部门主管公司要我在3月14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可也不签吗,同时我有必要给工厂写我不签的理由吗,因为我有要求08年末签合同部份的赔偿.
2009-03-16 11:05 jacke1……(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3月16日 11时11分
属于公司违法,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2 110网律师  2009-03-16 11:08
可以要求赔偿入职已来的双倍工资赔偿.具体需要的电话我15999653223
3 张树青律师  2009-03-16 11:34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详情可以登陆www.law0351.com咨询.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