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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公司不同意,要求做一星期,否则没工资,合理吗?
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公司不同意,要求做一星期,否则没工资,合理吗? 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公司不同意,要求做一星期,否则没工资,合理吗?我可以找劳动保障局投诉并拿回自己的工资吗
2009-09-24 09:26 huyg51……(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电话:13516808493  2009年09月24日 09时27分
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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