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纠纷 你好,我现在在一间公司工作,该公司没有跟我签任何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在该公司工作了。然后跟上级领导提出,领导没有给我任何回应。我就想该公司发了工资以后,春节过后就不回去上班。这样会不会有什么责任的。你能给我提供一下法律意见吗?谢谢你!
2013-02-02 09:43 kid33(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2-02 10:00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3-02-02 11:36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建议用邮政的EMS寄出书面的离职书,在快递单上注明是离职书。
3 陈贤良律师 2013-02-02 12:42
你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4 110网律师 2013-02-02 14:34
你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