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分公司转制成子公司,法人也变,是否有经济赔偿金 我们公司是作为总部在绍兴地区下设的分公司,法人是总部的总裁,分公司总经理只是作为职业经理人.现在因经营出现问题分公司需要转制,而转制的形式则是由分公司"总经理投资,总部也部分入股"变成子公司,法人是原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名称自然也会发生变化,此情况下自然也需要重新签定新的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原分公司员工如继续加入子公司,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2013-01-28 11:01 zhj343……(浙江-绍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1-28 11:12
没有辞职没有补偿金,辞职后可以连续计算工作年限进行补偿,
2 朱新娟律师 2013-01-28 13:01
可以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