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 我是1998年4月进现在这家公司工作的,一直都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最长的签三年合同,最后所签的这份合同并未到期,在本公司工作这么多年,应当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没给签,去年我因为工资低递交过一次辞工书,当时老板没批,现在老板突然对我说,“现在批你辞工,你同意不同意”,我当只回答给我几天时间考虑一下,现正在思考中,如果同意的话,能得到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吗?(我的工作表现一直都非常地好,)
2012-02-14 19:39 邓毛毛(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14日 19时46分
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只有以公司有违法情形为由辞职,才可能有经济补偿金,因为个人理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2-14 19:44
可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