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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8年11月因身体原因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申请,2015年8月入职时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
你好,我2018年11月因身体原因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申请,2015年8月入职时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 你好,我2018年11月因身体原因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申请,2015年8月入职时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公司在《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定,职工在公司评了中级职称,离职时需退还培养费2万元给公司,但劳动合同中没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作为合同附件的。2018年9月之后公司没有主动要求签新的合同,但医社保有一直买。12月开始停薪留职,公司是以年终奖金作为年度业绩考核发放工资的,双方签订了停职留薪申请书及协议书,申请及协议书里我写明“2018年停薪留职之前职工已完成的业绩成果奖金公司予以正常计算”。但领导在申请书寄协议书中加了“若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后,职工仍未回公司办理复职调岗及离职手续费,公司按该员工离职处理;离职员工处理,需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第十条相关规定退还2万元培养费给公司,此费用在2018年业绩奖金中先行扣除,如不足需员工补够,如员工办理复职后此培养费退还给员工”,另外申请及协议书中还有一条“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协议条款如与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反枕政策和法规执行”。现在我考虑离职,请问律师,我能讨回我的2万元吗?
2019-02-10 13:51 ask201……(广东-江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2-11 08:39
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9-02-10 14:04
可以的
3 殷运健律师  2019-02-10 14:42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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