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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1.10月入职,2012.2.6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中间续签过两次,现合同于2019
你好,我于2011.10月入职,2012.2.6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中间续签过两次,现合同于2019 你好,我于2011.10月入职,2012.2.6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中间续签过两次,现合同于2019.2.6到期,现在又该续签了,目前公司效益不好,本人同意续签,但公司有意不续签,想让我自己提出离职。请问如果公司不同意续签,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我能得到怎样的补偿(是否双倍)?如果公司同意续签,之后就变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如果续签后,公司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又能得到怎样的补偿(是否双倍),两者有什么不同吗?
2019-01-16 14:52 高级默(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1-16 15:17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9-01-16 15:25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9-01-16 17:13
1、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2、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4 张勇律师  2019-01-16 16:48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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