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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没按约定日期收房租,却要租户赔偿违约金
房东没按约定日期收房租,却要租户赔偿违约金 您好,我是在北京租房子住,6月15日按合同约定日期应该交三个月的房租,15号我把钱准备好了,中介(个人)没过来收,6月18号晚上10点多才过收的,我当时问他怎么没过来收房租,他说忘了,6月23日突然过来说,没按合同日期交房租,需要交纳两个月的违约金,合同上有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金放弃一切权利,并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的房租做为违约金。如乙方不予支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所有物品甲方可自行处理,乙方所交房屋租赁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使用,剩余部分违约金将以法律形式提请诉讼:1.不支付房屋租金或不按照规定日期支付房屋租金超过三日的,”本身中介没按日期过来收房租,为什么要我承担违约金,请问如果起诉他的话,结果会怎么样?
2010-06-24 00:42 孟晓梦(北京-石景山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24 06:09
已经答复.
2 孙新律师  2010-06-24 08:46
其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3 祝永根律师  2010-06-24 11:06
你好!
以协商处理为好,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最好把合同给律师看看!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4 赵江涛律师  2010-06-24 15:20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5 王忠新律师  2010-06-25 08:46
对方有恶意,建议您咨询律师探讨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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