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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出租的房子没有到约定期限,提前半年要求我们搬离,房东应付我们多少违约金?
房东出租的房子没有到约定期限,提前半年要求我们搬离,房东应付我们多少违约金? 通过中介年初租了一套房子,签了租房合同,租期一年,付三押一。押一个月押金1300元。在合同中,房东(甲方)提前收回房子的违约条款是这样写的。“在租赁期内甲方(房东)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押金的双倍向乙方付违约金。”乙方(我本人)的违约条款是这样写的“在租凭期内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押金不作退还为违约金。”现在甲方要提前收回房屋,根据合同意思,甲方房东是不是应该退还给我们乙方的押金1300元后,还需再另付押金的双倍2600元违约金给乙方?谢谢您的帮助!
2009-10-02 15:39 hst199……(上海-松江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10-02 18:05
不是的,应当是双倍返还押金。
2 110网律师  2009-10-02 18:10
就是,你的1300元给你,再支付你1300元
3 110网律师  2009-10-03 16:34
根据合同约定,房东应退还押金并支付两倍的押金作为违约金。这里不适用定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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