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1994进厂,在工厂在我工作十年时,应2005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1994进厂,在工厂在我工作十年时,应2005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1994进厂,在工厂在我工作十年时,应2005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却签了十五年长期合同,前几天因为工厂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才知道它违反了合同法第82条,我能否要回我2005年到2018年的双倍工资
2019-01-05 18:59 永远平安(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1-05 19:07
这是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来要求支付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1-05 19:17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1-06 08:07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4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1-05 19:01
可以的 尽快办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