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这种合同是否合法 我有一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年缴3000元,共交10年。保险公司在我出险时或死亡时,赔付3万元,合同终止。我认为前10年,保险公司是起到保险的作用。10年以后我已交够三万元,我再出险保险公司是拿我的3万,赔付给我。我不出险,保险公司可以无代价的占用我的3万元钱。我认为保险公司违反了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我不知我的认识是否正确。请专家给予指点。谢谢!
2013-01-17 19:19 fengch……(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何青超律师 2013-01-17 19:23
你好,合同应该不是你这样理解,建议将合同综合起来看。
2 110网律师 2013-01-17 19:27
你好:
这不存在的。
这不存在的。
3 110网律师 2013-01-18 10:36
1、你的认识是错误的
2、合同有效
3、保险公司无任何过错
4、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咨询,可以与我取得联系。
2、合同有效
3、保险公司无任何过错
4、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咨询,可以与我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