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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问题
用工问题 律师好:
临时顾了一个工人在废品回收站用气焊切割回收的废品物件(每次都是付给他工钱的很久才会用他干一天活)。干完活后处于关爱干活的师傅就请他到饭店吃了一顿饭,他自己要酒喝就给他上了酒。吃完饭他个人在回自己家的路上不小心被车撞了一下住了院。他这种个人行为与临时雇佣他的人有责任关系吗?请教律师 谢谢!
注:不是长期的雇佣他。就是有活的时候雇用他临时来干一天活。然后就结账走人。
2010-06-21 02:48 ni0448(河北-沧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21 05:39
他的损失应由肇事者负担。
2 孙新律师  2010-06-21 13:42
雇主不承担责任的
3 孙新律师  2010-06-21 16:07
1、雇主没有责任;
2、可要求肇事方赔偿的
4 孙新律师  2010-06-21 17:16
属于雇佣关系,不构成工伤,雇主不承担责任。
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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