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企业欺负大陆员工,变相要员工自己辞职,达到公司不进行经济补偿的目的 杭州友高叉车公司,是香港上市的友佳集团的分公司,今年遇到经济危机,厂里开始大量裁员,先裁工作年限短的,对于3年以上的实行挤兑政策,把你调到很差的部门,目的让你自动辞职,公司不用经济赔偿。我有个朋友在那里工作7年了,从生管调到去做油漆工,合同签的是生管,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2008-12-16 16:28 yifang(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舒瑜律师 2008-12-17 10:22
劳动合同法规定:调动工种应该签订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才有效,可以根据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这个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也要经济补偿的。
2 2008-12-29 00:26
可对其投诉。
相关法律问题
我在一家台资企业行政保安部.现公司某部门出现一个问题;该部门员工没有亲自堤交辞职书.而公司已把工资算
2个回复新开的公司 员工都还没签劳动合同 老板说公司事不多 要给员工放长假 又不给相应经济补偿怎么办
2个回复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
6个回复公司老板逃匿,员工是否有经济补偿
1个回复员工以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与未购保险为由提出辞职,是否会有经济补偿金?
5个回复公司关门,员工辞工书与经济补偿的关系
1个回复合同快要到期公司要降低工资我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吗?
4个回复我是十级伤残者,如果我以不适应工作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吗?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