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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受这样对待公不公平
劳动纠纷受这样对待公不公平 问题一:宪法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不可以理解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受公平·公正对待的权利)。问题二:本人在以下案件中要不要承担责任或者要承担什么责任。事件经过:杨昌文(伤者)在2012-12-6中午12点10分横过马路,被一辆无摩托车撞倒受伤。这起交通事故是杨昌文与肇事者之间发生与本人无关,所以说本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是无关联的(即是无辜的)。我们的法律就是要保护无辜者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而杨昌文却提出要本人(即是向一个无辜者提出)赔偿因这次交通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这样对一个无辜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请定性:无辜者要不要负责。是要,还是不要。
2012-12-25 14:59 关觉愿(广东-江门)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2-12-25 20:27
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效力级别最高,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完全有你所理解的那一层含义,而且重点就体现为你理解的含义。
      
     但是就你是否要对本交通事故负责这一问题,作为律师,只能实事求是的给你提供意见,律师要开口很容易,要说你没有责任,就是上嘴唇与下嘴唇一碰的事情。但是在本案中,要真正认真负责的帮到你,还真不能立马说你没有责任或有责任。
    主要原因在于:一个并非交通肇事当事人的人,肯定在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没有责任,但是不是要最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第一、是不是在交通事故前对肇事人发出了强制性违章的指令,导致了事故发生;第二,杨昌文是不是你的雇员,肇事者是不是你的雇员;第三、肇事车辆是不是你的,如果是你的,你对借车给肇事者是否存在过错;第四、是否对车辆有管理职责,缺存在管理失职;第五、是否实际从肇事车辆的运营收益中获得利益:……(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最后,欢迎你补充说明受害人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的原因,以及你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当然也可以直接来电说明。本律师将详细给你分析,对方的主张是否依法成立。但愿能真正帮助你。 我的补充: 2012-12-25 20:37

补充:
1、如果受害人是你的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如果受害人又对该交通事故无责任或仅有次要责任,如果受害人是上下班路途中遭遇的此事故,则其伤害属于工伤,如果你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则所有的工伤赔偿都需要你这个老板(单位)承担。如果不是上面这些条件都成立,你也是无辜的。
2、 如果受害人是你的雇员:而且受害人是在做雇佣工作中受伤,你也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否则,你是无辜的,无赔偿责任。

2 赵亮律师  2012-12-25 16:43
在你描述的案情中,杨昌文与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应当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你和本案没有任何的关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我的补充: 2012-12-25 16:44

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3 徐志远律师  2012-12-25 17:10
1、你的理解正确;2、你的说法是对的,无辜者肯定不要负责的
4 何青超律师  2012-12-25 17:42
第一、你的理解正确。
第二、无辜的人也不能避免别人的诬告,对方可以起诉你,但法院不会支持对方。
5 龙成律师  2012-12-25 19:03
你无责
6 110网律师  2012-12-25 22:41
你好,如果该次交通事故处于伤者上下班途中,并且并非其主要责任,那么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其损害应该首先要求直接侵权人赔偿,在直接侵权人赔付后无法达到工伤保险待遇的水平时,才由用人单位补偿其差额部分
7 孙新律师  2012-12-26 08:53
你好。
1、伤者的损失应由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方承担赔偿;
2、不知你和伤者有没有其他的厉害关系,比如雇佣关系、摩托车的车主等。
8 110网律师  2012-12-26 18:44
根据你的描述,你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法律责任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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