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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写的工资是1300,但是现在是2800,离职的最后一个月,按1300给我发,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劳动合同写的工资是1300,但是现在是2800,离职的最后一个月,按1300给我发,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尊敬的律师们好!
    是这样的,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1年多了,当时刚毕业的时候就只签了一份合同,签的时候写的工资都是1300,
现在的工资是2800。现在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我是干到11月20日,最后20天的工资,给我按了劳动合同上的1300除以30天乘以20算,还从这里面正常扣除了11月的保险。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要是找公司要的话,有没有法律依据?谢谢
2012-12-20 14:29 maxiao……(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2月20日 14时41分
你好,可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2 孙海军律师  2012-12-20 14:31
这样做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按照2800元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 110网律师  2012-12-20 14:44
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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