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违约金咨询 我2010年3月28日定了一商品房总价款是16万,付了订金1万,当时说是可以办2成的贷款,后来因为政策原因,4月16日调整为3成,4月21日签了购房合同又付了1万多。银行贷款也没有下来,房产证也未办;我找开发商协调更改户名,转我同学,他说合同在房管局已备电子档了,改不了;
合同上没有明确违约金的问题,那现在他说要付15%688以上的违约金,这合理吗?
合同上没有明确违约金的问题,那现在他说要付15%688以上的违约金,这合理吗?
2010-06-08 13:06 pansan……(湖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08 13:15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一般视为没有约定。
2 110网律师 2010-06-08 15:3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一般视为没有约定
3 110网律师 2010-06-08 16:02
按合同执行。武汉专业房产案件律师。
4 110网律师 2010-06-09 00:12
合同备案是不好改名字的。开发商的15%违约金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