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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十级伤残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十级伤残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想请教一下,如果不是劳动合同期满,也不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因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什么?
谢谢!
2012-11-19 17:38 zzzz54……(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2年11月19日 19时08分
你好:
    对于此问题,上海目前没有具体正常规定。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及为了其再就业造成困难的一种补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严重违纪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从《工伤保险条例》的字面解释,这种情况下似乎单位不需要支付,但从该两项制度的立法目的上讲,无论何种情形下合同终止,相关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应支付。
2 孙新律师  2012-11-19 20:19
可以享受。
3 曾令栋律师  2012-11-19 17:44
可以解除
4 李军律师  2012-11-19 17:46
1、工伤补助应当依法享受。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看约定。
5 110网律师  2012-11-19 19:22
从立法本意来讲,应当支付。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1-19 19:48
可以享受工伤赔偿的
7 时瑞芳律师  2012-11-19 20:09
可以享受
8 110网律师  2012-11-19 20:25
可以享受。
9   2012-11-19 20:55
1、不影响享受工伤待遇。

2、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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