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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私闯民宅滋事打人,受害者求说法。
对方私闯民宅滋事打人,受害者求说法。 您好,我是山东青岛人,8月22日我妈妈和我妹妹在家时,对方五人私闯民宅,对我妈妈和我妹妹实施了殴打,用木棍打击头部,身体等,我妈妈骨突骨折经鉴定是轻伤,我妹妹是轻微伤,殴打过程中我妈妈反抗,打上了一个人的额头,当地派出所告知对方是轻伤,我们不同意鉴定结果,要求对方重新鉴定,派出所却说我们无权要求,必须由他们指定法医为我们做重新鉴定,并告知我们无权查看知道对方的任何受伤证明以及病理等。
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派出所态度恶劣,要求我们私了,我们拒绝之后想走法律程序需要做些什么?
急求好心律师解答。
2012-10-18 09:31 pan060……(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10-18 10:08
你好,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对于对方伤情你们可以申请上级法医部门重新鉴定,即使构成轻伤,因为是在你家,对方对于自己受伤害也有过错,你方完全可以以正当防卫抗辩;如果调解不成,派出所不予立案,你们可以到检察院侦监科要求其督促警方立案。
2 胡爱军律师  2012-10-18 09:54
依你所说,对方涉嫌犯罪。你们对鉴定结果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你们不同意私了的,可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3 110网律师  2012-10-18 13:02
要求公办。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18 15:51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2-10-18 16:49
对方构成侵犯住宅以及故意伤害,你妈妈属于正当防卫,即使造成对方轻伤,也不用承担责任。另外,可以要求上级公安法医门诊进行重新鉴定。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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