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寻衅滋事打人轻伤.派出所不抓人.我们该如何 我哥哥在5.16日晚与以前的同事聚会.在聊城地摊喝酒被一不认识.没说一句话的人.用满满一啤酒瓶打在头上.跑了.面部耳朵缝合50多针后鉴定轻伤.第二天我们找到了凶手.我们是平民百姓.公检法没人.我们一直要求抓人走正常手续.新区派出所一直到了6.4日才录的对方的口供.一直已种种理由就是不抓人.闲麻烦.要我们走公诉.我们该如何
2010-06-21 09:27 胖帅帅(山东-聊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2010-06-21 09:39
到分局的法制科投诉,或者到检察院投诉,进行伤情鉴定
2 110网律师 2010-06-21 09:52
构成轻伤,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派出所不受理,或者推诿拖沓办案,可以去上一级公安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