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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寻衅滋事打人轻伤.派出所不抓人.我们该如何
对方寻衅滋事打人轻伤.派出所不抓人.我们该如何 我哥哥在5.16日晚与以前的同事聚会.在聊城地摊喝酒被一不认识.没说一句话的人.用满满一啤酒瓶打在头上.跑了.面部耳朵缝合50多针后鉴定轻伤.第二天我们找到了凶手.我们是平民百姓.公检法没人.我们一直要求抓人走正常手续.新区派出所一直到了6.4日才录的对方的口供.一直已种种理由就是不抓人.闲麻烦.要我们走公诉.我们该如何
2010-06-21 09:30 胖帅帅(山东-聊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电话:13011735168  2010年06月21日 09时38分
到分局的法制科投诉,或者到检察院投诉,进行伤情鉴定
2 110网律师  2010-06-21 09:35
你写错了吧 怎么是“要我们走公诉” 你们还不满意啊 是叫你们自诉吧?

你们可以找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
3 孙新律师  2010-06-21 09:55
向公安局或向检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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