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人滋事并拿椅子砸人。受害者顺手拿起东西把其打伤。之后醉酒人拿刀把受害着的手砍伤。责任怎么划分? 我父亲在舅舅家上班,当天轮到他和刘(喝醉了)值夜班,由于任务回来的晚些10点多到店,然后就把店里的门锁住准备睡觉。刘不让,并向父要仓库的钥匙说去送货。(当时为10点多父怀疑刘有不良动机)父说没拿。于是发生争执刘先动手拿椅子砸父,父随手拿起东西(摩托车缸盖巴掌大)将刘砸伤。刘不敌转身上了2楼,2楼是厨房和宿舍。父没追究,毕竟是舅舅的工人。5分钟后,刘拿着刀下来吧父的右拇指下肌腱砍断2根。请问我们应该起诉还是私了?
2011-01-19 21:54 310419……(河南-周口)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1-19 22:04
自己选择。私了不成,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1-01-19 22:09
报警,如果你父亲是轻伤以上,砍人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赔偿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1-01-2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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