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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个人结伙殴打一个人 ,打人的都是受害者不认识的,没有任何瓜葛。(受害者没有还手)
五/六个人结伙殴打一个人 ,打人的都是受害者不认识的,没有任何瓜葛。(受害者没有还手) 五/六个人结伙殴打一个人 ,打人的都是受害者不认识的,没有任何瓜葛。(受害者没有还手)
受害者已经报警,到派出所也已经做了口供,受害者还向民警提供其中两个打人者的姓名和电话(电话是通过别人知道的)。民警叫受害者回去等通知。
(之前有和一同事发生口角,但做口供的时候没有向民警说明)
过了两三天,受害者打电话给经手做笔录的民警询问进展,民警一直说电话打不通,他们会尽量联系。
请问受害者要怎么做呢?难道一直等待民警的通知?一直那么被动吗?
然后可以通过什么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请详细点!受害者应该做的步骤(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受害者去医院检查CT了,没有看得到的器官损伤,但受害者头会疼,吐痰/刷牙会出血,胸部,背部也有内伤,属于轻微伤害吧)
2010-08-18 10:54 yrqy(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8 13:02
受害者应该申请警方对其伤情做伤情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以上,那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即使是轻微伤,也可以追究对方得治安处罚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08-26 19:34
根据具体伤情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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