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急急】关于工作合同的问题,急求! 我在2010年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国企签了三年工作合同,今年是合同的第三年,由于各种原因,我在今年8月递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当时单位领导说不阻拦我离职,当我交接完工作后,就离开了单位,九月初我考到了新的事业单位,新的单位给我开了提档函,当我回原单位提档案的时候,原单位告知我要交6000多违约金,才能提档案,而且要到年底(十二月)才能提档案。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要怎么办?请详细说明一下!万分感谢!
2012-09-14 19:59 杨辰辉(贵州-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海律师 2012-09-14 20:57
要按照当时的合同办事。请你慎重处理,毕竟考入新的事业单位是不好误事的。
2 唐羽生律师 2012-09-16 15:51
按照合同约定判断,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2-09-17 18:15
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