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一年后签劳动合同上保险是否追加之前的和签完合同辞职影响的问题 2010年九月来的这个公司上班,工作一年多了,之前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上保险,今年二月份公司打算签劳动合同上保险,但不追加之前的,而且说是以前用的公司名儿已经不存在了,税务之类的也都报的零,现在用的是新注册的公司名称,这个名称是年前十月份左右下来的,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要求公司补偿什么吗?还有就是签完劳动合同如果在想辞职有什么影响吗?如果不签合同准备辞职又该得到什么补偿呢?该怎么解决才好呢,谢谢大家帮助
2012-02-09 22:31 梦啦啦(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2-09 22:4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社保
2 齐志龙律师 2012-02-10 09:54
可以主张
3 刘秀章律师 2012-02-10 13:01
可以补偿,但是要查清楚公司是怎么变更的,自己辞职对你的经济补偿金有影响
具体可以携带证据材料面谈
具体可以携带证据材料面谈
4 孙新律师 2012-02-10 13:5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2-02-10 15:19
首先要明确当初公司和现在公司之间的关系,建议您带详细资料联系律师。
6 孙新律师 2012-02-10 15:41
您好!可以主张单位赔偿和补缴保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7 孙新律师 2012-02-14 12:40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由于公司的原因和另一个单位签订合同,前一个单位应该算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要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