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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合法解雇劳动派遣人员
公司是否合法解雇劳动派遣人员 2008年四月份,我在某家私人小公司工作,当时负责人跟我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就是正式员工,可是到了一个月,我跟负责说试用期已经到了,那时候才转正呢?负责人说试用期为三个月,后来我不干了。今年十月份又给我打电话叫我回来公司工作,说我是正式员工,有低新,我去做了一个月后,公司甚至不想给我发工资,打负责人电话,他不接,还挂了我电话,后来我跟公司的人说,如果不发工资给我,我去劳动局告他,他才给我发了工资,我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随便敷衍了我,关于劳动合同,公司还没制订好,过几天在说吧。然后过两天把我解雇了,解雇的原因是:试用期不符合录用,说我严重失职,旷工。可我在公司工作,公司都是派遣工作,公司解雇我的理由合法吗?如不合法公司解雇我,应该给我解雇补偿金吗?
2008-12-03 13:55 xieshi……(海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8年12月03日 19时32分
可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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