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出辞职要秋赔偿公司2万元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里有一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出辞职要赔偿公司2万元,这个条款是否合法?
1,我可以以此为由拒签吗?
2,是不是只要以合理理由提前30天提出辞职要求,就不应该赔偿公司?
1,我可以以此为由拒签吗?
2,是不是只要以合理理由提前30天提出辞职要求,就不应该赔偿公司?
2008-12-19 10:16 aaronz……(江苏)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19 10:41
1、属于违法,可以拒签。
2、是的。
2、是的。
2 刘江律师 2008-12-19 10:40
这样的约定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您可以拒绝给单位支付违约金
3 110网律师 2008-12-19 16:35
不合法的,你提前30天此致就可以走人
4 舒瑜律师 2008-12-30 20:52
不合法,即使签了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