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正式员工辞职社保问题
正式员工辞职社保问题 员工提前30天提出辞职,结果公司要求提前离职。并且中间相关领导在审批的时候由于拖延,产生了时间差,导致员工产生社保费用,怎么处理?具体如下:
9月22日提交了辞职申请,领导9月26日才给我签字,并且签字规定离职日期是9月30日,但是26号才签字就导致来不及去社保及报减十月份的社保(社保局是需要25日前送人员异动),产生了十月份社保费用,公司要从我9月份薪资将十月份的社保全额扣除,我觉得不合理;因为1、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需要提前30日作出辞职申请,正常的,我应该在10月21日离职;2、既然公司要求提前做交接,30号离职,我可以没有异议,但是领导审批时间超过了社保局报异动时间,导致我10月份虽没在公司工作,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保费用,我觉得不合理,那这中间是不是存在故意拖延,给员工造成社保损失呢?请专业律师帮忙解答。
2017-09-26 12:17 xixi91(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17-09-26 12:25
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