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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怀孕了,要求离职结算工资,厂方不同意,必须提交辞职报告后
工作期间怀孕了,要求离职结算工资,厂方不同意,必须提交辞职报告后 工作期间怀孕了,要求离职结算工资,厂方不同意,必须提交辞职报告后,还要工作一个月后才能一起结算,不然结算不了工资,我没办法只好又继续上班,不幸在上班过程中出现见红流产迹象,然后入院进行了检查,当时已经怀了十二周了,医生检查后说保住孩子的机会很小,当时心情很不好受,毕竟怀了这么久了,对孩子是有感情的,医生问我是不是要保胎,我同意了,但不知道要治疗多久,还有这些费用都是比较高的,我不知道能坚持多久,我就想问这件事情厂方有责任吗?我需要了解和帮助!
2017-09-23 12:37 LLan℡(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7-09-23 13:0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颜培卿律师  2017-09-23 13:05
没什么责任。
3 陈铠楷律师  2017-09-23 13:1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李军律师  2017-09-23 14:12
你没有必要辞职的,如果身体需要,可以请病假一直休息至生产,单位不能辞退你,应当一直支付病假工资。
详情,可来电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可委托律师维权。
5 闫燕律师  2017-09-23 14:3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张向锋律师  2017-09-23 15:16
1、厂方没有责任,你可要求医生开病假单休病假。

2、如不幸流产,可要求产假,产假属于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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