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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中违约金赔付标准不一致问题
商品房合同中违约金赔付标准不一致问题 我2012年5月30日与哈尔滨金瑞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时是全款购房,且是期房。在合同的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的约定中,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办理完房产权属证书,逾期没有办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千分之0.5支付违约金。而比我晚一年买房的邻居们,他们的合同上第十五条逾期违约金却变成了按受买人已付房价款的百分之0.3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办理房证的时间都是一样的,逾期超过了三年,但我和邻居们获得的违约金数额差距太大,况且我收的利益受影响受损害的时间更长。晓航律师说可以协商变更,但开发商根本不同意。而且香坊法院的个案法官不认为合同内容存在不公正,搞了个判例支持被告。接我案子的法官说,这个问题已有判例,我再判也得照着这个判例判决。还有的律师说,认定合同内容公正不公正,关键在法官怎么看,以为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但我想开发商有钱也不能任性,履行违约责任也必须合理合法。我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期待得到您的法律援助。谢谢。
2017-09-06 10:38 孙子孟(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9-06 10:44
这是可以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9-06 10:54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9-06 11:02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09-06 11:05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5 110网律师  2017-09-06 11:05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6 潘建强律师  2017-09-06 11:13
按合同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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