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活动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我们在厂里工作了十三年半,但是厂里以劳动合同活最多补偿十二年为由,只补偿我们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我们糊里糊涂签了字。现在仔细看了劳动合同法,才知道我们不符合十二年上限的条件,厂里应该补十三年半才对,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找回没补够的一年半的钱,谢谢。
2017-07-27 12:27 mpc198……(四川-德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武模宁律师 电话:18365999873 2017-07-27 12:28
及时起诉维权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7-07-27 13:35
您好,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陈铠楷律师 2017-07-27 12:33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7-07-27 12:34
与原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或者及时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7-07-27 12:36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或者及时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7-07-27 13:04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7 110网律师 2017-07-27 14:33
你好,及时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