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续签快一年了,现在需要什么证据可以拿到赔偿 2007年9月进公司,签有一份到2008年9月到期的合同,后又签一份2008年9月到2011年9月的合同后,就没有在签了,但我仍在该公司工作快一年了(直到现在)我可以获得赔偿吗?需要什么证据吗?赔偿该怎么算?另在我进该公司到现在公司的的加班费都是按1:1算的(而且是30天算的)实际上班26天,这些可以补给我吗?
2012-08-12 00:02 zhenha……(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2-08-12 11:04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法定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2 凌征虎律师 2012-08-12 12:10
可以要求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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