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孕期间公司将与我解聘的赔偿事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怀孕中期,预产期在2012年11月底。我是2011年3月底进这个公司的,如果现在公司里面,由于工作原因,公司想与我解聘。请问能否有律师告诉我一下应该争取怎样的赔偿待遇呢?有什么文件能参考吗?
2012-07-27 11:05 愤怒de小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7-27 11:14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若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有权要求支付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及3个月的经济赔偿金。也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哺乳期结束。
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参考: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
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参考: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
2 110网律师 2012-07-27 11:19
如果你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你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单位未经你同意与你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3个月的赔偿金。
这些规定都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
你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单位未经你同意与你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3个月的赔偿金。
这些规定都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
3 陈德品律师 2012-07-27 12:28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共同。
4 2012-07-27 12:37
劳动法确实规定在“三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不限定员工违纪违法。若你说的“由于工作原因”涉及违反公司制度的话,那么单位是可以解除的。过错性解除,单位不需要承担补偿和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