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试用期,公司不予转正,要求延长试用期,如何处理? 本人于2012年3月20日,进入该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6月19日。公司在2012年7月17日提出不能转正,并要求延长试用期1个月,理由为不符合公司转正标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2012-07-18 14:27 淡定1109(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新娟律师 电话:13735803337 2012年07月18日 15时17分
公司做法违法
2 钱亚芳律师 2012-07-18 15:02
不能对同一员工使用两个使用期,当然两个使用期的时间加起来到还低于最长试用期6个月的强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