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单位工作了七八年了,过去一直都是集体计件,2016年开始以计时算工资 我在一单位工作了七八年了,过去一直都是集体计件,2016年开始以计时算工资,保底工资为4000元,日工资为4000除以30天等于133每天,星期天星期六照常工作按平时一样算工资,请问吗我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要不要提前30天通知呢?能有补偿吗
2017-04-10 20:54 ask201……(广东-中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我在厂方工作至今5年,一直以月薪十加班费发放工资,但从今年6月开始厂方以提高产值为由改为计件
2个回复律师你好,我在单位工作13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从08年开始我们的工资从银行折里发放
1个回复你好!我公司集体单位,我签定了正式劳动合同工作工种是磨工,工资是计件制
9个回复我工作十个月离职了,单位一直没给签劳动合同,可以提出双倍工资赔偿么?以离职一个月了
1个回复因单位多年没有发放超余工资(本岗位按包工计件算),今年开始只给基本工资的百分之70
1个回复2014年8月底进单位工作,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工资为年发制
1个回复我是单位正式职工,由人事局分配过去的,工作了IO年,2006年企业发不了工资
1个回复我是1994年参加工作的,那时单位一直从工资里扣住房公积金,在1998年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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