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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1年10月到期公司没续签至今,中途公司以效益不好,直接降低工资1000,今天公司以我旷工和以引
合同11年10月到期公司没续签至今,中途公司以效益不好,直接降低工资1000,今天公司以我旷工和以引 合同11年10月到期公司没续签至今,中途公司以效益不好,直接降低工资1000,今天公司以我旷工和以引起客户投诉为由通知开除我,请问我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期间4月份公司直接邮件通知4月份开始工资降低1000,岗位未变,该部分是否合法?
12年2月-5月补贴至今未发(在其通知开除前已核对并发邮件给我),请问该部分钱是否可以拿到?
未续签合同的几个月,是否支持双倍工资主张?
公司以矿工(项目在外地,一直邮件请假,本月请假半个月包含周末)和以引起客户投诉为由,我是否要负责任?
若主张权利是申请仲裁还是去劳动监察?
2012-06-25 22:31 pc2718(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26日 13时16分
如果公司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是不能开除你的,一旦真的被开除,你应当的到每年2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可以劳动仲裁。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6-25 22:55
申请仲裁,补发工资,要求赔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2-06-26 05:58
双倍工资,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经济赔偿金,都可以主张,建议仲裁。
4 曾金峰律师  2012-06-26 08:1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2-06-26 10:03
如果公司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是不能开除你的,一旦真的被开除,你应当的到每年2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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