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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职公司以缴纳培训费为由压两个月工资不发,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
提出离职公司以缴纳培训费为由压两个月工资不发,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 提出离职公司以缴纳培训费为由压两个月工资不发,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只有我方签了字,两份合同都被公司收了上去,合同里面有培训费这个事项: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2:甲方为乙方付出的培训费用
基于这种情况,申请仲裁的话工资还能要回来吗,公司追究这项条款,我方培训费必须缴纳吗(培训费和工资差不多)?
2017-01-07 14:36 ask20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7-01-07 14:37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2 申维丰律师  2017-01-07 14:40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3 李建成律师  2017-01-07 14:40
申请劳动仲裁
4 宋超律师  2017-01-08 11:53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5 漆小晖律师  2017-01-09 14:09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6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1-09 16:27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拖欠的工资及拖欠工资的差额,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付加班费的情况,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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